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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May 17
Posted by wojiwoye

今夜我想沉醉

却无杯酒可挥

窗外的风吹来

轻柔似溪中水

转首隐隐的山

依着几点灯火

洁白清冷

安静的似个姑娘

躁动的日夜不休

轰鸣的工厂

忙忙碌碌

要挣尽天下的钱

而这沉静的夜

我的诗里

却不想把它安放

2012 May 17
Posted by wojiwoye

窗子安静而明亮

连轰鸣声也不显嘈杂

孤独充实着我

一旦开口却是无边寂寞

思念因何而长

今夜我喜欢你

却与你无涉

这担心真是多余

2012 May 14
Posted by wojiwoye

我最不担心的就是我自己了。
我知道自己的路,我永远不会迷失。
可天真开朗的你呢?
你将要驶向何方?
你能抵抗的了滚滚洪流吗?
我真担心你。真担心你。
可这多么多余!
你会驶向哪呢?驶向哪呢?
这担心可多么多余啊!
我们还没有分别,你还如此天真快乐。
这担心真是多余啊,多余——

2012 May 13
Posted by wojiwoye

少好读书,不能常得,偏爱鲁迅,欲踵其后。及至大学,学计算机专业,沉湎其中,读书之业遂废。后虽屡有悔心,然翻捡书本,再难专致。蹉跎五六年,忽觉人生易老,初心易负。感人生之长勤,悲一往之不返。重嗟叹而何及,将自勉励而奋起。

与自己对话——关于自由人

2012 May 11
Posted by wojiwoye

做抉择真是一件痛苦的事——自由人并不好做,因为自由人的关键就在于选择自己的生活,承担自己的选择。

承担自己选择带来的后果、自作自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别人有必要为你的选择承担痛苦吗?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影响别人,但我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不影响别人。我自己可以选择使别人开心快乐的事,但我也很怀疑我是否有义务这样做。我也不想说这样是不可避免的。我不想任何人受伤,也不想任何人为我的选择而痛苦难过。但我也希望你们能站在我的角度考虑一下。我自然可以选择顺从你们的意愿,但你们在乎过我那样做要牺牲掉自己的一生吗?我不是要责备谁,只是想说,如果我有义务使别人开心快乐,那别人是否也该有同等的义务呢?

这样说来,你可以选择做任何事了,甚至杀人越货了?

似乎是这样的。但你忘了我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法律或者良心上的。所以实际上我不大可能去做那样的事。我想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责备人大概是件很容易的事吧!既显得高尚,又不用负什么责任。我真希望自己可以像你那样,只用去教别人该怎样去生活,而自己却不用生活。
没有人可以为所欲为,尤其是真正自由的人。自由在于他的心很少束缚,在于他有勇气自己做出选择,有勇气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在于他可以为所欲为——不止外部世界不允许,他自己也会约束自己。没有一个自由人不懂得约束自己——除非他不是。

我们是平等的,独立的

2012 May 1
Posted by wojiwoye

你为什么会苦恼呢?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想影响别人,我想说服别人,我想教育别人。我把别人看成教育的对像而不是对等的关系。但实际上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我们之间不该有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我们在这里,我并不他更优越,不比他更正确。他是一个和我完全一样独立的人,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独立的观点。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探索——是同道,而是不是老师和学生。因为我把自己当成了老师,把他当成了学生,所以我极力想要教育他,说服他,让他接受我的观点。但是我错了。实际上我不比他更正确。

我想起熊培云采访程抱一先生时,程先生要求熊培云先生也说出他自己的观点,这样他才不吃亏。在对等的互相交流的基础上,1+1会大于2,甚至等于3;如果只是一方极力的吞并另一方,让另一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这样的结果就会使1+1小于2,甚至等于1。

只有在把他人当作对等的主体,当成同道,去交流而不是说服,一起探索而不是征服对方,才能获得双赢,才有可能进步。

《旧制度与大革命》笔记

2012 April 30
Posted by wojiwoye

中世纪闻所未闻的这种民主专制制度的特殊专制形式,经济学派已经熟悉。社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民由彼此几乎相同、完全平等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公认为唯一合法的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送上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他有权以他们的名义处理一切事务,而不必征求他们的意见。控制他们的是不带机构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则是革命而不是法规:在法律上,他是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在实事 上,他是主人。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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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真是伟大的先知:

托克维尔在后面提到他们(指经常学派)没有一个人在他们著作的某部分不对中国倍加赞扬。呵呵,看来中国真是民主专制(我们现在称为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最佳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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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普遍地渴望改革但热爱平等远用于热爱自由时,实在是最危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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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有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议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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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是公平的,因为他使每个人、乃至每件事物不同;上天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人的主流观念总是更喜欢拥有某种特点的人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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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是培养民情:

开放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媒体自由、自由办校;

党政撤出村镇、开放村镇选举,实行村镇自治;

改组人大。人大变成监督机构,监督各级政府(包括县级以上)的行政;

组建宪法法院,独立于党政,审核宪法的实施和法律法规是否违宪;

党撤出法院,实现完全的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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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富是贵族制唯一基础或仅仅主要基础的国家里,金钱除了能给所有社会都带来享乐之外,还能带来权力。有了两种好处,金钱便将人的全部想象力都吸引过来,而且可以说,金钱最终变为人们追求的唯一荣耀。在这类国家里,文学一般不大展,因之文艺才能并不吸引公众的注意。

——《旧制度与大革命》附录:(P296)

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笔记

2012 April 30
Posted by wojiwoye

理解……既不否定它们的存在,也不卑顺于其沉重性质,似乎事实上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历史的必然。总之,理解意味着不先入为主地、认真地面对并抗衡现实——不管它可能是什么,或曾经是什么。

——第一部《反犹主义》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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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渐渐习惯阿伦特的语言,但对其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的对反犹主义的描述仍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也许是由于她并没明确地提出结论的原因吧。不过我还是理出了一点头绪,就我暂时所理解的,是由于犹太人隔离于欧洲各个民族和国家之外的身份和他们部分中的有钱人。

犹太人对自身的信仰的坚持使他们在普遍以基督信仰为主的欧洲各国中显得很独特,另一个方面他们对自己的认同又使他们不能融入当地的各民族中。犹太人分散于欧洲各地,没有自己的国家,没有与当地人相同的国家认同。他们仿佛属于任何国家,但实际上又游离于任何国家之外。总之,他们既不属于某个国家,又不属于某个阶级。他们以一种非常独特的身份既犹太人出现。就凭他们的不合群,就足以引起所有人的反感。另外一些富有的犹太人,那些宫廷犹太人,大银行家,通过向君主、贵族、政府借贷,获取了一些特权。各国的君主、政府要想发动战争,往往需要得到他们的支持才可。如此以来,仿佛他们支配了整个国家,左右了国家的命运,很自然地引起许多人的仇恨。尤其是在贵族已经失去地位,而犹太人还依靠自己的财富享有某些特权,便显得愈加不平等。再加上犹太人普遍以放贷为生,像寄生虫一样,也很容易引起无产者的心理不平衡。一经煽动,反犹情绪便很容蔓延。但在再次世界大战前,反犹情绪虽然普遍存在,而且时有被利用的情况,但终不成主流,往往待续时间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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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民首先是这样一种群体,代表了各个阶级的多余人物。这一点容易使人错将暴民看作民众,而民众也包含了社会各个阶层。 在一切伟大的革命中,民众为了真正的代表而奋斗,暴民却总是叫喊要寻找“强人”、“伟大领袖”。因为暴民憎恨将他们排斥在外的社会,以及他们并未占领代表席位的国会。所以暴民们利用公民投票(plebiscite)来取得辉煌成果,公民投票是依靠暴民的政治家的旧观念。 (摘自P162)

2012 April 30
Posted by wojiwoye
也许我是有点发疯了。但我已经二十五岁了,有十几年浪费在学校里,毕业后又蹉跎三年多。如果三十岁以前我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三十岁以后我还指望什么呢?
也许我将终身穷苦,也许我将病而无钱医——是的,最让我不忍的就是父母这么大岁数还要让他们辛苦操劳,为我担心。
但我真的不想再这样活下去,不想钻营谋求,不想变得让自己憎恶自己。
我想做点事情,做点自己喜欢的,做点真正对这个社会有益的事。
立人乡村图书馆在招志愿者,他们推荐了十本进立人的毕读书,还有其他一些书,看完了这些书,我就会去。
抱歉,对我怀着期待的人,我不能如你们的意去生活。

自作自受

2012 February 9
Posted by wojiwoye

也许我真的选择错了。像我这种自由惯了的人,忽然有 了对相,还定了亲,一下子就像套了缰一样。话不能随便说,每天还要交任务似的给人家发短信、打电话。再也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说句老实话,我现在真有些希望她看了我那些东西,觉得我这个人太飘了,不切实际,没安全感,跟我分了。

这些话要是被她看到,估计是铁定的证据,证明我昨天晚上那句话就是故意给她看的,故意要刺她,好让她离我远点,别妨碍我的自由。

但我还不致于如此卑劣。我们既然已经定过亲了,当时也是我同意的,就是一种承诺。人生就是自作自受,如果这是错,也是我的过错。我的过错不能让别人去承担责任。对她好,爱她,关心她,照顾她,让她开心,这都是我的承诺。

下面是刚刚在微博上看到的:

有一个姑娘,他爸他妈养了她二十多年,她没吃你家一口饭,没喝你家一口水,就因为她爱你,就得离开父母,把你爸妈当亲爸亲妈,把你兄弟姐妹当亲兄弟姐妹,照顾你大半辈子,从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变成一个只知油盐酱醋的妇人,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还得跟你姓,如果你还负她,你TMD就该下地狱!

我还能抱怨什么呢!